1、设D、M为两个非空实数集,如果按照某个确定的对应法则f,使得对于集合D中的任意一个数x,在集合M中都有唯一确定的数y与之对应,那么就称f为定义在集合D上的一个函数,记做y=fx)。
2、其中,x为自变量,y为因变量,f称为对应关系,集合D成为函数fx)的定义域,为函数f的值域,对应关系、定义域、值域为函数的三要素。
3、本质为任意角的集合与一个比值的集合的变量之间的映射,通常的三角函数是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定义的,其定义域为整个实数域,另一种定义是在直角三角形中,但并不完全,现代数学把它们描述成无穷数列的极限和微分方程的解,将其定义扩展到复数系。
4、其主要根据为:1、分式的分母不能为零。2、偶次方根的被开方数不小于零。3、对数函数的真数必须大于零。4、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底数必须大于零且不等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