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可以强制执行的收入:被执行人每月工资及绩效工资、租金收入、股息、红利等应得收入,但需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预留基本生活保障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