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