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持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到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会考成绩单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后有效。学生档案由转出学校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
转学时家长要注意,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都不得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