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另外在离婚以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这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