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票:在商品赊购交易中,资本家购进某种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现款,只需开出一张定期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交给对方。到期时,持票人可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索取现款。尚未到期的期票,经债权人在其背面签字表示承担债务,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去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
2、银行券:在商业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产生、并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的银行券,也是一种信用货币。持有者可以用它来代替金属货币使用。它没有固定的支付日期,可随时兑换黄金;它的票面金额是固定的整数,便于流通;它以黄金和票据作担保,信用基础比较稳固,可以在银行信用所及的广大范围内流通。
3、支票:随着资本主义银行业务的发展,支票便在流通中发挥了通货的作用,成为代替货币支付债款和在存款人之间进行转帐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银行支票便已成为主要的信用货币。
4、辅币:辅币多用贱金属制造,一般由政府独占发行,由专门的铸币厂铸造。其主要功能是充当小额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
5、纸币:纸币多数由一国中央银行发行,其主要功能是承担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手段。
6、银行存款:存款是存款人对银行的债权,对银行来说,这种货币又是债务货币。存款除在银行账户的转移支付外,还要借助于支票等支付。在全社会的经济交易中,用银行存款作支付手段的比重占绝大部分。随着信用的发展,一些小额交易,如顾客对零售商的支付、职工的工资等,也广泛使用这种类型的货币。
7、电子货币:由于科技飞速发展和电子计算技术的运用,货币的交易和支付方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电子货币通常是利用电脑或贮值卡来进行金融交易和支付活动,例如各种各样的信用卡、贮值卡、电子钱包等。与此同时还可借助于上网的电脑、自动柜员机或用电话操作来对货币存储额进行补充。这种货币运用非常方便,还在不断完善和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