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送养和收养手续的,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归孩子的亲生父母所有,可以与对方协商要回孩子抚养权;已经正式办理了收养手续,那么就意味着自己放弃了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不能要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6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