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副市长是副省部级,副省级城市的副市长是正地厅级,地级市的副市长是副地厅级,县级市副市长是副县处级。
常务副市长一般都进入市委任职常务委员,所以常务副市长一般在级别上比市委书记,市长低,而又比一般的副市长高级。
常务副市长即为第一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在市长空缺或者离开期间代行市长职权,平时日常分工中分管重要部门和宏观经济部分。常务副市长一般都进入市委任职为常务委员,其在市委的分工是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事务,并且分管相关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