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的量化评价:
是力图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简化为数量,进而从数量的分析与比较中推断某一评价对象的成效。量化评价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直接产物。它感觉主体和客体是相互孤立的实体。世界是有规则的、可预知的,存在着一般的规律和模式。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必定存在逻辑因果关系,量化评价一定是运用这些关系。
2、质性评价:
源于解释主义哲学。主体和客体两者是互为主体、相互渗透的。知识是主体不断通过建构和检验而形成。不存在带有普遍意义的、脱离具体情境的抽象的知识,因而不能用对或错对知识加以推断,而必须根据它在具体情境中发挥的作用。事实与价值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完全用科学方法去评价教育和课程现象,那样只会导致人们对课程认识的僵化。许多问题只能通过描写性、解释性的语言来实现。质性评价一定是要对与课程相关的行为及其缘由和意义作出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