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是中国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看管所中所写的“反省式”自传,溥仪作为清朝的第十二位皇帝,也是我国封建王朝最后一位皇帝,三岁登基,合法在位三年,之后又任伪满洲国皇帝13年。《我的前半生》记录了溥仪从登基到流亡到接受新中国“改造”等过程,是一部回忆录,更是一本特定历史环境下的自省书,从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瞥见特定历史环境末代皇帝的悲剧与喜剧,他的人生道路凝聚着近现代社会的变迁。1995年2月6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溥仪个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