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性质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属于非营利性单位。
农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