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