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领域的桩基对沉渣厚度的规定是不同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规定:在灌注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厚度对于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mm;对于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mm;对于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mm。《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GJ041-2000)中规定:摩擦桩沉淀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要求时,对于直径≤1、5m的桩,≤300mm;对桩径>1、5m或桩长>40m或土质差时,≤500mm。支承桩的沉淀厚度不大于设计规定。《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中规定:浇筑混凝土前桩底沉渣允许厚度为:摩擦桩不应大于300mm,柱桩不应大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