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及《天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