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设施和设备。
4.应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
5.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
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7.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8.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9.应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