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人大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称五四宪法。五四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比较系统的规定,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