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通知债务人的作用。未尽通知义务,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仍未原债权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