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4月开始普及;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即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