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差,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为一种国家收税的方式措施,以户为收税对象。
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 科差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丝、银全科户,丝料1斤6两4钱,包银中统钞4两;减半科户丝、银都折半;止纳丝户,丝料1斤6两4钱,包银不纳。科差输纳,定有期限。中统二年规定,丝限八月,包银初限八月,中限十月,末限十二月;次年,改为丝料不超过七月,包银不能超过九月。北方科差主要用丝纳,不用谷物。因为欧亚交通发达,丝为出口的主要商品。至元世祖时行钞法,即丝为钞本,正如明后期以银为货币本位那样,元代以丝为货币本位。科差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户钞定额是“于一万户田租中输百钞,准中原五户丝数,谓之江南户钞”,江南户钞相当于北方的五户丝。江南包银始于仁宗延七年,其税率为每户2两,户钞与包银都征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