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候,全国通用的语言不是普通话,民国官方语言沿袭了明清两朝的北方官话,还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只不过因为政治中心在南方,所以有南部口音。
普通话,即标准汉语。普通话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主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区,长江以南则一般不说普通话,因为各地都有汉语方言,不依赖于普通话”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通行广东话,中国台湾地区在官方场合也使用普通话,但是口音与大陆的普通话略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