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其实有23个省,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广东省、海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