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推行“五均六管”赊贷令,规定凡从事渔猎樵采的人,养蚕缫丝的妇女,甚至医巫卜秋之流,都要向官府纳税。
公元8年, 王莽废汉称帝,改国号为新。在位期间,实行“托古改制”,将全国土地改为“王田”,属朝廷所有,私人不得买卖;改官制为周制,复行五等爵;改革币制,立“五均六管”。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六大都市立五均司市、钱府官,行赊、贷之法,并掌管物价;设六管之令,对酤酒、卖盐、铁器、铸钱以及从名山大川开采物资者,统一由朝廷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