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
2、未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关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