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四种方式: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