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签订合伙协议,如果协议是合伙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伙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