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有住房的产权在购买的时候,需要职工家庭向售房单位办理申请购买手续,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购房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且向单位出具购房所需要的相关证明,然后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把有关的信息输入到电脑中,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以及相关的费用,经过购房人的审核和确认之后,并且确定付款方式,然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购房人需要持购房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在付款之后,售房单位就会向购房人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然后购房人就需要拿票据到所在地区的交易中心缴纳土地收入的基金和相关的税费,按照规定办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具体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跟购房家庭确定购房人和提供证明材料的时间而进行确定,购房人可以到当地的物业公司或者房管局进行具体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