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加进项税额转出,所得结果再加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