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
2、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
3、需依转让而取得。
4、股票转让本身应合法进行,并必须向受让人交付股票。
5、受让人主观上应为善意。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