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订凭证一般都是以会计为主来完成的,因为出纳把凭证交给会计后,这些凭证就不再回到出纳手中,而且凭证应由会计所保管的,但是在装订的时候,如果工作量大,财务科的人员可一起帮忙装订,所谓“分工不分家”,最后装订好的凭证由会计来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