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学社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为了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发展一些从事文化、财经、政法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及政府部门有较强代表性的优秀知识分子,这部分人士一般掌握在新发展社员总数的30%以内。
二、有意加入九三学社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如果该同志所在单位有九三学社的基层组织,可直接向基层组织提出入社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基层组织,可查询所在城市的九三学社地方组织,向该地方组织询问入社事宜。
三、依照《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九三学社不在境外发展成员;不在西藏发展成员;不在没有建立地方组织的县及县级市发展成员。九三学社不在军队、公安、安全、外交系统、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包括党报)等部门发展成员;不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已经参加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