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朝时期称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明洪武初年建都南京应天府,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等14个府级单位为直隶,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永乐初年移都北京后,又称直隶于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简称北直。相当于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的小部地区;直隶于南京的地区被称为南直隶,简称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