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拘传原告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