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程序的条件:
(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