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法人负责对其所实施的农网改造单项工程(100千瓦、35千瓦输变电单项工程,以行政村10千瓦分支线,配变台区及以下低压配电网为一单项工程,独立的10千瓦主干线为一个单项工程)进行验收,省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单项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项目法人负责对其所实施的各县农网改造工程完工后进行初验收。
3、省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项目法人已组织初验收的基础上对各县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接受国家计委的检查和监督。
4、省农网“两改一同价”领导小组对全省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