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因为没有结婚,所以一般不依照《婚姻法》。一般会比照《物权法》。如果是写在两人名下的,一般会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
如果是写在一个人名下的,一般会会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房子增值就和没有写上名字的那个人没关系了,只能要回出资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