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由两种分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