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高考试点改革的推进,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相继开始实行新高考政策。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高考改革下设计的“3+3”新高考选科模式,赋予了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可以自主决定科目组合。与学生自主选科相对应,试点地区的高中开始全面推进“走班制”教学和特色化办学。
新高考特点:
1、取消文理科,实行“3+3”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自主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2、选考科目“6选3“(浙江“7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浙江多一门“技术”)。
3、外语2次考试机会,选择其中较高1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