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收集办理个人公积金领取所需的有关。
(3)拟定单位领取证明,并进行备查登记,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办理领取手续,将领取总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院直财务科账上。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
(5)根据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利息清单,逐笔增加到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