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义”主要是指应当的、合理的和善的、美的事是应该做的。
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三点:
1、是立身处事之本。它是内在的道德律令。因此,说话要不离开它的宗旨,闻“义”一定积极行使,见它要付诸行动;
2、是崇德。君子要立足于“义于之比”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要以它来自我裁制,把它作为根本的行为要求和最终的价值取向;
3、是富贵的原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是在得失、贫富、贵贱取舍中所应遵守的原则与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