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单位换算原则,六十分钟等于一小时;
2、二分之一小时乘六十等于三十分钟;
3、十二小时乘六十分钟等于七百二十分钟;
4、七百二十分钟加三十分钟等于七百五十分钟;
5、所以,十二分之五时等于,六十分乘以十二分之五等于二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