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由地方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教育机构管理。教育机构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从培训行业竞争主体可将培训机构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政府部门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培训中心、各行业协会组织、高校专业院系与培训公司、中国高层管理培训机构类型划分、职业教育集团、国外的培训机构在中国授权办学考证、各地一些当地小培训机构。从培训形式可将培训机构分为:技能培训、商业培训、课外辅导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商业培训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课外辅导培训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