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可以带食用油。火车现在对食用油的携带量没有限制,只是铁路旅客的随身物品携带量总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总体积不能超过0.1立方米。但是食用油应当包装完好。
火车禁止携带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包括烟花爆竹、刀具、弹药及不明性质的化学品。
2、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例如方便面、海鲜、鱼干、榴莲等,乘客禁食大蒜。
3、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4、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