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即取得了这家公司的所有权。
控股收购只要获得某一机构或公司持有股份达到50%以上,一般情况下就足以控制该股份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所有权还在原公司。
全资收购的对象更为多样,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控股收购一般情况下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对资金的要求更高,需要更有实力的资金参与,而控股收购只获取部分的控制权所以资金要求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