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教育客座教师制是指学校的主要课程由专职教师承担,对一些有特殊技艺要求,本校专职教师难以胜任的专业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可聘请兄弟职校教师承担,还可聘请职校之外的普通教师和教授专家。客座教师在完成本校或本单位正常工作量的基础上,经本人和所在学校同意,即可接受有关职校聘请。客座教师上课形式以技能指导和讲座为主,上课频率和周期双方商定,由所聘学校给予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