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以黄岛岛名命名。据《增修胶志》载:“黄岛在黄庵北,有岛之名,实为平冈。潮来则四面皆水,潮落则徒步可入。其北可暂尔避风,不可久泊。《卫志》称间汛。”“淮子口之北为少海,海中有岛为黄岛。”“潮汐薄岸,地极泻卤。”可知,黄岛之所以得名,一是位于黄庵山之北,一是因为四面环海,土层薄而含卤高,土石皆呈黄色,以颜色命名,以别于东岸之青岛。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置区级建置,驻地黄岛,故正式命名为黄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