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又称总会计、总预算会计,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新会计体系与政府财政预算组成体系相一致,分设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总预算会计。 这个体系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高度资金。为此,它分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要素,确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实行收付实现制,采用借贷记记账法,运用历史成本模式。 各级总预算会计定期编制和汇总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它附表。其它附表有基本数字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 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相比,预算会计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具有较强宏观性、社会性、政策性、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