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买房不受首套房限制,因为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只具备租赁权,不具备产权。具体来说,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民生项目。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因此公有住房买房属于“房改”范围,不认定为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