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外币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外币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外币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外币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