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总账”系统-“填制凭证”-制单菜单下生成常用凭证-输入编码。在“填制凭证”的界面-制单菜单下调用凭证就可以录入,不能点击增加。
2、生成常用凭证再去调用。
生成常用凭证后,在调用时的原数据只能一个一个地清除或修改。但在生成常用凭证的过程中,可以进行适当的编辑,把那些科目中的借方和贷方数全部清零,只保留摘要和会计科目后,再保存。这样,在调用常用凭证时,即可直接录入借贷方的金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