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警察不管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警察不作为。并且因报警不出警而造成损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警察法》第46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